1月6日,市民在2023都市暖心年货节上购物。 佟郁 摄
中新网天津1月6日电 (记者 王君妍 通讯员 陶宁 王磊)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局获悉,进入腊月以来,天津各大商业综合体、超市、会展中心、批发市场、农村大集等纷纷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年货节活动,满足居民“一站式”采购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预计将开展20场年货节活动,集中销售津农精品、老字号以及各类特色美食、年俗饰品、名酒名茶、肉食熟制产品、春节礼包等。
1月6日,作为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重点活动之一的2023都市暖心年货节在滨江购物中心和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同步启动,大红的灯笼、火红的福字、寓意美好的春联,把现场装扮的年味儿十足,吸引了周边居民前来选购年货。
据悉,本次年货节累计设置300余个摊位,集中展销蓟州山货、小站稻、沙窝萝卜、独流焖鱼、豆腐宴、香油、冬菜等津农精品,正兴德茶叶、义聚永白酒、六必居酱菜、迎宾肉食等老字号,以及糖果干货、窗花吊钱、春联福字、新春礼盒等近万余种全国各地名优产品。
天津其他各区也都借助春节消费旺季,积极展示展销优质特色年货商品,弘扬传统民俗文化,创新更多沉浸式、互动式消费体验新场景,进一步提振节日消费。西青区杨柳青古镇年货市场在元旦期间正式迎客,窗花、吊钱、对联、彩灯、中国结、聚宝盆纷纷开卖,年货产品种类繁多、一应俱全,大小各异的“兔元素”福字,以及杨柳青元素的剪纸、兔年卡通玩偶等受到消费者追捧,街区还开展舞龙、秧歌、年画制作等民俗文化演出活动,进一步增添年味。
天津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积极响应商务部举办“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的有关要求,天津年货销售更加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各区积极组织电商平台、实体零售、快递物流企业紧密配合,推出多场直播带货、网络促销、短视频营销等活动,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买好物、品年味。(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